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“关于申报国际原子能机构实习项目的通知”相关要求,我校拟选拔推荐一批实习生到国际原子能机构实习,可供选择的实习岗位共12个,实习期原则上为1年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选拔推荐实习生人选,具体要求如下:
1.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政治素养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献身精神,无违法违纪记录;
2.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、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,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,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,熟悉国际合作规范;
3.年满20周岁,应届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(获得学位一年内),或全日制在读本科(完成至少三年全日制第一学位的学习)、硕士、博士学生,未参加过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实习活动;
4.具备优秀的英语书面和口语能力,雅思5.5以上、托福60分以上、大学英语六级450分以上或同等水平;
5.掌握国际原子能机构其它官方语言者优先;
6.学生干部、受过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;
7.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,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;
8.符合国际原子能机构实习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。
根据选派工作安排,各单位推荐的实习生人选经我校选拔推荐后,由国防科工局统一组织面试,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推荐,经国际原子能机构录用的,费用由本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自行承担。
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和岗位要求(具体岗位要求已邮件发送至各单位外事秘书,有关内容请不要在互联网上发布)组织开展申报工作,并将实习生申报表(附件1)、个人陈述(英文)、个人简历(英文),以及身份证明、外语水平证明、专业水平证明、成绩单、最高学历/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(含电子版)于2020年1月5日(周二)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
联 系 人:项目办舒璐颖、徐帅
联系电话:0791-83897430
附件1:国际原子能机构实习生申请表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20年12月25日